武义新闻网讯(记者 陶波 通讯员 徐振成)日前,县渔政管理站查获了一起违法销售禁用渔具逆变器案件。
9月15日,县渔政管理站在日常巡查中发现,柳城畲族镇太平中路某渔具五金电器修理店在出售禁用渔具逆变器。渔政执法人员在该店柜台中当场查获功率为1200W、1600W、1800W全保护高频逆变器各1台,型号为NBQ-166的纳米宽频逆变器2台及CWB-2010P纳米声波逆变器1台。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取证工作。经过批评教育,当事人交代了货物来源情况。县渔政管理站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物品进行暂扣,并要求经营者到县渔政管理站接受处理。
县渔政管理站将继续做好辖区内渔具商店的监管工作,进一步打击销售禁用渔具行为,以更有效的监管方式保护渔业资源。
相关链接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第三十条规定:禁止制造、销售、使用禁用的渔具。第三十八条规定:制造、销售禁用的渔具的,没收非法制造、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,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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